当事双方相继离世,这起六年旧案如何继续?法院依法推动案结事了
2026-10-15 09:35:0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李亚 | 点击量:5417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李亚)当案件当事人相继离世时,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和执行程序该何去何从?近日,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历时六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,通过依法变更当事人、耐心组织协商,完成了一场司法“接力”,让这起旧案案结事了。
董某与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。经法院调解,双方于2020年6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,约定由喻某分期偿还借款本息共计50万元。因喻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,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期间,法院依法查封了喻某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房屋。根据申请执行人董某的请求,法院暂未处置该房产。2024年,董某申请对该房屋予以拍卖,不料其于同年年底病逝,拍卖程序随即中止。
法院后续核查中发现,被执行人喻某亦已离世,该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相继去世。一时间,案件似乎陷入“死结”。
面对双方当事人离世的执行困局,芦淞法院执行局没有简单终结案件,而是依法启动变更当事人程序,高效破解执行僵局。针对申请执行人一方,因董某去世,董某配偶及其三名子女为合法继承人,在办理继承公证后,法院依法裁定变更其四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。针对被执行人一方,法院经调查,裁定变更喻某的法定继承人(其女儿)为本案被执行人,明确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,恢复房屋拍卖程序。
因涉案房屋流拍后,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。目前,喻某之女已完成房屋腾退交付,案件即将执行完毕。
这起案件依法推进,既保障了债权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,也明确了继承人的责任边界,体现了诚信履约、依法继承的导向。通过变更当事人、促成以物抵债,法院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平衡,推动纠纷实质化解,让尘封六年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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